一、对公开发表的论文、标准、专著的要求
1.所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求是获得现职称以来公开发表的,获现职称之前发表的或者与申报专业不相关的不得填报提交,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2.论文所发表的“专业刊物”是指与所申报专业类别相一致或相近的正式学术刊物,在与所申报专业类别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刊物及综合性刊物专栏上发表的论文仅供参考,不能计算作为有效的论文篇数。
3.论文杂志期刊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栏目或者“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或”栏目查询得到。
4.所提交的论文内容一般须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5.境外发表的论文:
①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 (电话:84112094)、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83561171-820) 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
②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 1 份。
6.完成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 全文一个 PDF 文件上传,同时需要编写单位出具本人撰写不少于 1 万字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