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评审对论文发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论文数量与质量
通常要求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与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对于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减少1篇论文,但需要提供一篇能够充分反映其担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
著作出版
如果没有足够的论文数量,可以通过出版一本与论文发表本专业相关的科技著作来参与评审。该著作应由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评审者本人撰写的部分应不少于3万字,并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与其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
业绩突出者
在实际工作中业绩特别突出者,如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奖项,即使没有足够数量的论文,也可以视为符合副高职称论文要求的人才。但需要提供相应的奖励证书或证明,并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与其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
知网可查
所有发表的论文必须在知网可查,以确保论文的真实性和学术价值,确保评审的公正性。
论文的专业一致性
论文的专业方向必须与评审的专业一致。如果论文的研究领域与评审的专业不符,那么该论文将不被考虑。
论文发表的名义
论文发表必须以个人的名义发表,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以公司名义发表的论文在评审时可能会受到限制。
这些要求确保了副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论文发表的标准和质量,同时也体现了对申报者专业能力和学术贡献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