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0 11:02 浏览次数:828

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广东高校教师每年需要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公需科目:主要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确定。例如,2024年度的公需科目可能包括“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两个专题。专业科目:涵盖教师所在学科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内容,旨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选修科目:教师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发展规划进行选择。公需课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glpt.gdedu.gov.cn/上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专业课和选修课登录人社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
完成学习任务后,教师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学时申报。学时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发放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